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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飚大使就涉港问题接受叙利亚《祖国报》书面采访
2020-07-08 14:43

  2020年7月7日,驻叙利亚大使冯飚就涉港问题接受叙利亚《祖国报》书面采访,采访问答如下:

        一、问:6月30日,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请您介绍一下中方出台该法的背景情况。

  答:香港回归23年来,“一国两制”总体得到成功实践,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发展,发挥着国际贸易、航运、金融中心的作用。但近年来,香港反对派勾结外部势力对内地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去年6月以来在香港发生的反中乱港暴力活动严重践踏香港法治,破坏社会稳定,重创经济民生,经济损失数以百亿计。“港独”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公然鼓吹“香港独立”“光复香港”等主张,甚至叫嚣“武装建国”,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外部势力赤裸裸地加大干预香港事务,公然为反对派及违法暴力分子撑腰张目,提供保护伞。如任由这些乱港分子在香港兴风作浪,甚至把香港变成对内地进行渗透、颠覆活动的基地,不仅会毁掉“一国两制”,也会毁掉香港的繁荣稳定。然而,回归23年来,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始终没有履行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宪制责任,面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时,长期处于“不设防”状态,存在明显的法律制度漏洞和执行机制缺失。中国全国人大出台香港国安立法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心声和意愿。

  二、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核心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答:新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共六章, 66条,核心内容是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立法目标是聚焦打击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中央政府在香港设立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驻港安全公署直接向中央政府负责,不受特区政府管辖。其职能是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二是在特区层面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本法规定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都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过该委员会行使管辖权。但在以下三种特殊情形下,驻港国安公署对本法规定的案件行使管辖权:(一)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二)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三)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作出这一安排是因为,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能力和手段是有限的,有“无权管、无力管、管不了”的情形,中央保留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必要的、最后的管辖权可以确保国家安全在香港安然无虞。

  三是作为驻港国安公署和香港国安委的配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将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部门,专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将成立专门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

  三、问:中国为什么要从国家层面进行有关立法?

  答:维护国家安全历来是中央事权,在性质上同国防、外交一样,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中央政府通过香港基本法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履行其宪制责任,但这并不影响中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建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中央政府对中国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鉴于香港目前的安全形势,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四、问:美、英以及欧洲一些国家认为国安法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美国会出台了所谓的“香港自治法”。对此您有何看法?

  答: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生存发展的前提,是维护国家主权最核心、最基本的要求。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采取必要举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国内政,也符合中央对香港的一贯方针和政策。任何外国都没有资格指手画脚。

  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治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不是《中英联合声明》。《中英联合声明》涉及英方的条款随着香港回归已经履行完毕。《中英联合声明》没有赋予英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承担任何责任,英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中英联合声明》不能成为英国或任何其他国家干涉香港事务的借口。美国试图利用香港事务扰乱香港、干涉中国内政、迟滞中国发展的图谋昭然若揭,是不会得逞的。

  五、问:国安法会影响“一国两制”方针吗?

  答: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符合“一国两制”的初心,旨在补足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最大限度扫除香港发展道路上的障碍、陷阱和威胁,最大限度确保香港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同时更好发挥“两制”之利,最大限度维护港人的根本利益和依法享有的广泛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立法后,“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高度自治不会变,特区法律制度不会变。

  立法只会有利于优化香港与各国交流合作的社会氛围,保障各国企业依法经营和商务往来;只会有助于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法治更加健全、预期更加稳定可靠的营商环境。国家安全有保障,“一国两制”才能走得更稳、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六、叙利亚在香港国安立法和涉港问题上给予了中方什么样的支持?

  答:中国和叙利亚是历经考验的好朋友、好伙伴和好兄弟,两国始终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叙利亚是首批公开发声支持中国香港国安立法的国家,5月31日,叙利亚外交部就中国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发表声明,明确反对美西方干涉中国内政,支持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一国两制”政策。此外,叙利亚副总理兼外长穆阿利姆在会见我时再次重申了叙利亚在涉港问题上对中国的支持。叙利亚副外长米格达德还于6月3日专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在采访中坚决支持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表示涉港国安立法有利于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符合中国人民,特别是香港人民的根本福祉,叙方对香港前景充满信心、反对美西方借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谴责美西方旨在破坏中国稳定、迟滞中国发展、丑化中国形象的反华政策。我们对叙方在涉港问题上的支持深表感谢,将同叙方一道努力继续推进中叙友好关系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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