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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叙利亚使馆发言人就两会涉香港决定对叙利亚媒体发表谈话
2020-05-29 18:26

  5月28日下午,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中国“一国两制”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充分体现中国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中国政府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切。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规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针对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区高度自治和香港居民的权利自由。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切实贯彻,香港居民享有全所未有的权利自由。但任何权利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任何人行使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得危害有关国家的国家安全。全国人大决定将保障香港居民更好地享有和行使合法权利和自由,使香港变得更安全、更美好、更繁荣。。

  香港事务不容任何外国干涉。不干涉内政是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世界各国都应遵守。自1997年7月1日起,香港回归中国,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预。一些国家出于政治操弄对中方进行无端指责,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我们相信,凡是支持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国家和人民,凡是愿意看到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国家和人民,凡是支持独立自主外交政策、反对干涉别国内政的国家和人民,都能够理解并支持中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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