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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
2021-02-18 18:33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建议您“非必要,不旅行”。同时,我馆对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自2021年2月22日零时起,我馆仅为自叙利亚出发、中转不超过两次的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不再受理自叙利亚出发、经三个及以上国家中转赴华人员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赴华人员在向我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需一并上传赴华行程单和当地居留证明(非叙利亚籍人员需上传在叙签证或居留证明)。

  重要提醒:

  一、做好行前闭环管理。目前,叙利亚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赴华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完成PCR和IgM检测后进行自我闭环管理。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切勿再安排外出观光、游览、就餐、会友等活动。

  二、请谨慎选择中转乘机赴华路线,提前了解我驻中转国家使领馆有关要求,避免出现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进行检测、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疫情感染风险。

  三、请赴华乘客提前与检测机构联系预约,并确认采样后检测报告出具时间(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可能不同,请务必提前联系确认),注意检测证明有效期为自采样时间起48小时。拿到双检测报告后务必认真核对报告中姓名、年龄、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信息是否准确,避免出现错误。

  四、上传的检测证明等材料务必完整、清晰,不得涂改。如材料上传质量较差或有涂改,将影响复核工作。如因个人上传失误或错误造成无法审核通过、乘机延误等情况,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请所有乘客务必严格遵守相关防疫法律法规,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证明等材料,伪造上传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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